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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邮: edki.sek@kyclaw.com
语言
- 英语
- 粤语
- 普通话
学历
- 香港中文大学法律专业证书(PCLL)(年级第一)
- 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博士 (JD) (优等)
- 香港大学工学学士 (BEng) (一级荣誉)
执业资格
- 香港
简历
石律师专注于资本市场交易和企业融资。她曾参与多个首次公开发行项目、收购与合并(上市及私人企业)和就其它商业交易提供法律咨询。她亦为上市公司就公司治理及监管事宜提供意见,包括有关《上市规则》、《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的合规事宜。
近期参与项目及专业经历
- 成功协助MI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恢复股份买卖。
- 成功协助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恢复H股买卖。
- 恒鼎实业国际 – 关于涉及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优先票据持有人的离岸债权人及中国境内债权人的债务重组。此次海外重组涉及向海外债权人发行新股和零息票债券,以及通过恒鼎与海外债权人之间的债务偿还安排及以美国破产法院颁发的承认令为海外债权人和代表海外债权人进行新股配售安排。
- 新昌亚仕达屋宇设备有限公司 – 涉及解除由银行贷款和优先美元票据组成大约8亿港元债务的债权人重组安排计划, 并在成功执行计划后,就公司相关企业架构重组提供法律意见。
- SkinCentral/联合医务 – 代表一位皮肤专科医生以代价1亿港元出售其于一家知名皮肤专科诊所中的大多数股权予联合医务中心有限公司。
- 互娱中国文化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代表收购方收购互娱中国文化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权,并进行强制性全面收购。
- 代表港大零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一家著名的优闲鞋履代理及零售商) 出售其控股股权予商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就《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项下的特别交易向其提供意见。
- 于香港联交所纪律程序中向一家主板上市公司的主席提供法律意见,并对联交所拟根据《主板上市规则》第09(7)条对其作出公开声明(认为该董事继续留任将会损害投资者的权益)成功抗辩。
- 有关《主板上市规则》第24条项下的除牌/取消上市地位事宜 – 代表主板发行人向香港联交所证明其拥有“足够的业务运作及资产”并提交意见函。
- 代表发行人及保荐人/包销商于香港联交所主板或创业板上市中提供多项法律咨询, 成功上市公司包括: 荣利营造控股,中国蜀塔, 蚬壳电业,佳辰控股集团, 英记茶庄集团,荧德控股, 東方支付集團及安科系统。
- 代表多家上市及私人企业就其一般公司交易及合规事宜提供服务及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