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基建工程项目及仲裁

从新建发电厂到道路和桥梁,从铁路基建到焚化炉,从工业加工厂到医院发展工程,从赌场渡假村到数据中心,我们曾处理涉及在香港、亚太地区、中东和拉丁美洲由不同规模和复杂程度的建筑及基建项目引起的纠纷,并曾代表建筑领域中广泛的项目所有者、承建商、公共机构和其他项目参与者处理各种法律事务。

凭借本所丰富的经验,我们的目标是为客户在诉讼/仲裁风险管理和解决整个建筑项目生命周期中可能出现的争议的范畴上提供切合实际情况所需的解决方案。本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 对潜在项目和招标作出法律评论及审查(如环境影响合规和竞争法风险)。
  • 草拟和提供建筑或基建工程项目合同文件及规格的法律意见。
  • 处理因香港及亚太区内所有常用的主要标准建筑工程合同及分包合同而导致的索偿及争议。该类合同及分包合同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公共工程合同,以及香港铁路有限公司、香港国际机场/香港测量师学会、新工程合约(NE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及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的标准合同模式。
  • 对涉外承建商提供有关合同管理和索赔处理的法律意见,以及处理就与海外建设项目和相关融资项目相关的争议的正式法律诉讼或仲裁程序。
  • 为建筑合资伙伴企业的违约和其他有争议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例如控制权变动或合资伙伴破产等。
  • 执行和维护施工履约保证或优先履约保证和其他施工履约担保 。
  • 为专业顾问就其在设计、项目管理及监督和认证方面履行职责时所产生的合同和法定责任及专业弥偿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辩护。
  • 在香港和其他司法管辖区执行仲裁裁决。
  • 对受公共机构或其他独立调查小组的调查对象提供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