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基建工程項目及仲裁

從新建發電廠到道路和橋樑,從鐵路基建到焚化爐,從工業加工廠到醫院發展工程,從賭場渡假村到數據中心,我們曾處理涉及在香港、亞太地區、中東和拉丁美洲由不同規模和複雜程度的建築及基建項目引起的糾紛,並曾代表建築領域中廣泛的項目所有者、承建商、公共機構和其他項目參與者處理各種法律事務。

憑藉本所豐富的經驗,我們的目標是為客戶在訴訟/仲裁風險管理和解決整個建築項目生命週期中可能出現的爭議的範疇上提供切合實際情況所需的解決方案。本所提供的法律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 對潛在項目和招標作出法律評論及審查(如環境影響合規和競爭法風險)。
  • 草擬和提供建築或基建工程專案合同文件及規格的法律意見。
  • 處理因香港及亞太區內所有常用的主要標準建築工程合同及分包合同而導致的索償及爭議。該類合同及分包合同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公共工程合同,以及香港鐵路有限公司、香港國際機場/香港測量師學會、新工程合約(NEC)、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及英國土木工程師學會(ICE)的標準合同模式。
  • 對涉外承建商提供有關合同管理和索賠處理的法律意見,以及處理就與海外建設項目和相關融資項目相關的爭議的正式法律訴訟或仲裁程序。
  • 為建築合資夥伴企業的違約和其他有爭議的問題提供法律諮詢,例如控制權變動或合資夥伴破產等。
  • 執行和維護施工履約保證或優先履約保證和其他施工履約擔保。
  • 為專業顧問就其在設計、項目管理及監督和認證方面履行職責時所產生的合同和法定責任及專業彌償問題提供法律諮詢和辯護。
  • 在香港和其他司法管轄區執行仲裁裁決。
  • 對受公共機構或其他獨立調查小組的調查對象提供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