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事务所具备处理资本市场及企业融资的深厚经验及专业知识。
本事务所合伙人及律师一直获誉为企业融资及证券交易之市场趐楚,过去多年曾处理无数个案,既有代表发行人、上市公司,亦有代表投资银行及基金,涵盖上市前集资、首次公开发售、二级市场发售、债券及可转换债券发售、私人配售、供股、私有化及再融资。
本事务所创办合伙人一直独步市场,过去20年曾参与多项具指标作用的主要资本市场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处理电讯盈科反收购得信佳借壳上市(AsiaLaw Profiles 「1999年年度最显赫交易」 (Deal of the Year 1999)、参与首批「红筹」中国私人企业在港交所上市、促成蒙古矿业公司作为首家蒙古公司在港交所上市,以及推动南亚矿业有限公司的首次公开发售,成为香港首家依据上市规则第18章上市的矿业公司。
本事务所与港交所及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紧密合作,清楚了解他们的运作模式,以专业而效率和效益兼具的方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