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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
- 英语
- 粤语
- 普通话
学历
- 法律专业证书(优等),香港大学
- 法学学士,香港大学
- 工商管理学学士〔法学〕,香港大学
執業資格
- 香港
简历
吴家欣律师是本行的合伙人,专注于香港的企业融资及资本市场企业事宜,亦长期处理上市公司的各项交易、融资、收购、香港证券发行和其他一般公司商业事宜。吴律师亦拥有为上市公司合规事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经验。在加入本所前,吴律师为香港联交所上市科助理副总裁,负责监管及监察上市公司的交易,其监管的上市公司以银行及保险业为主。在联交所工作期间,吴律师亦专责联交所就有关借壳上市及持续上市准则的咨询工作,及其后的上市规则修订。
近期参与项目及专业经历
- 代表独家保荐人中国通海企业融资有限公司及包销商,就博维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于主板上市提供法律意见
- 代表节能元件及其控股股东,即Lotus Atlantic Limited,就Lotus Atlantic Limited通过开曼群岛公司法下的协议安排方式对节能元件进行私有化,并申请撤销上市地位
- 代表新昌亚仕达屋宇设备就其债务重组与其债权人按香港公司法下的协议安排方式进行该债务重组
- 代表常达控股有限公司就其于主板上市提供法律意见
- 代表独家保荐人茂宸环球资本有限公司及其他包销商,就Home Control International Limited 于主板上市提供法律意见
- 有关《主板上市规则》第24条项下的除牌/取消上市地位事宜 – 代表主板发行人向香港联交所证明其拥有“足够的业务运作及资产”并提交意见函
- 代表一家在主板上市的信息科技公司提供法律意见,该公司的股票此前曾长期停牌,等待发布财务业绩和完成独立调查等事宜,并为其复牌提供咨询和协助
- 代表一家早前为长期停牌的主板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就上市公司复牌事宜向香港联交所提交意见函并提供法律意见
- 代表一家主要从事金属和塑料业务的主板上市公司收购一家目标公司,该交易构成一项主要及关连交易,也是上市公司建议分拆步骤之一部分
- 代表一家主营业务为矿业的主板发行人就其迁册建议向香港联交所提交意见函并提供法律意见
- 代表一家餐饮业务主板上市公司就其募集资金的交易提供法律意见
- 代表一位皮肤专科医生以代价1亿港元出售其于一家知名皮肤专科诊所中的大多数股权予联合医务中心有限公司
- 代表多家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矿业、医疗保健、制造业、消费必需品行业等)就其一般公司交易及合规事宜提供服务及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