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叶陈律师事务所就MI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成功于主板复牌提供法律服务

2024年1月 24 日

郭叶陈律师事务所最近成功协助MI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恢复股份买卖。

MI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与其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为通过产品分成合同和类似协议,从事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原油和其他石油产品。 MI能源控股的股份自2023年4月3日起于主板暂停买卖,以待其刊发2022年年度业绩。 延迟刊发2022年年度业绩是由于其前核数师在审计过程中提出的若干事项,包括MI能源控股的附属公司就MI能源控股一名董事兼控股股东所欠的贷款提供担保,可能违反上市规则第14及14A章的事宜,以及MI能源控股另一家附属公司及其他第三方据称代为偿还该贷款的事宜。

香港联交所要求MI能源控股达成若干复牌指引,包括(a) 对担保及偿还进行适当之独立调查,公布独立调查结果并采取适当补救行动;(b) 证明对于管理层之诚信没有合理之监管忧虑;(c) 刊发上市规则规定的所有未刊发财务业绩及处理任何审核修订;(d) 进行独立内部控制审查,并证明MI能源控股有足够内部控制及程序以履行上市规则项下之责任;(e) 证明MI能源控股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

MI能源控股委聘哲慧企管专才有限公司为调查顾问以进行所需的独立调查及执行内部控制审查。 调查及内控审查的结果已由MI能源控股宣布及刊发。 于调查完成后,MI能源控股刊发了其2022年年度报告,该报告并无审核修订,并且已处理及完成之前在审核期间提出的事项。 作为于中国吉林省大安的油田的唯一作业者,MI能源控股证明了其具有可行和可持续的业务,并拥有足够的运营水平和资产价值,以支持业务营运,满足上市规则第13.24条的要求。 由于MI能源控股已纠正导致其停牌的问题,并履行了复牌指引,其股票于2024年1月19日在主板恢复交易。

郭叶陈团队由资本市场和企业融资合伙人陈智聪苏荣忠吴家欣领导,并由石雅淇及黎隽琦协助。 宝积资本为MI能源控股的财务顾问。